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总结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9 12:23:24
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总结

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总结
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总结

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总结
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卫生局、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市安监局要求,我县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的监管水平,提高重点监管企业和存在职业危害企业的防控能力,完善职业危害和粉尘高毒物品治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有计划地开展监管和治理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明确整治目标和重点,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存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为重点,突出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工作,依法规范企业,做好职业危害监管工作,强化企业告知、承诺、申报以及变更的情况上报工作,从2009年8月下旬起,我镇确定了粉尘与高毒物品治理企业5家.接毒员工专项体检除有个别员工需复检外,大部分员工体检都正常,为有效控制职业病发生做好前至基础工作,从本质上提高和预防监控能力.
二、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治理行动有序开展.2010年元月下旬,镇政府下发了张政发[2010]6号文件,明确了今年以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和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为重点整治年,要求各相关存在粉尘与使用高毒物品的企业深入开展职业危害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作业现场通风系统,特别是防护设备运作状况、员工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及管理工作,采用低毒或无毒产品替代有毒物品擦洗,包括粉尘、噪音等环节的防护与隔音装置完善及监护,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及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内部监督机制,增强企业自我防护能力.
从今年3月8日至4月25日,我镇第一次就存在职业危害、存在粉尘与使用高毒物品和使用有机溶剂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明确告知了企业申报,承诺是企业法定职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是企业应有责任;6月7日至7月28日,我镇经镇政府领导同意,邀请两位专家协同安全办,分两个小组,历时一个半月时间对全镇216家企业进行一次专家检查;8月下旬对专家检查筛选排出30家企业进行了一次专项复查.1-8月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情况归纳为,出动检查人员45人次,检查企业39家次,申报承诺率100%,现场检测已完成11家,体检完成10家,(其中13家粉尘高毒物品企业有接触高毒物品人数36人、接触粉尘类187人、其他危化品113人),自查自改企业13家,检查发现隐患65条,已整改57项,列入整改计划8条,落实资金250万元.
三、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在1-8月份例行检查中都要求粉尘与高毒物品的企业应该做好三个方面防护措施.一是存在使用有毒危化品采购使用的单位需严格管理,禁止使用含有三氯乙烯、正己烷成份的擦拭剂,积极采用低毒物质无水乙醇或者碳化水素替代(不含正己烷);二是生产过程的防护,包括有效通风防护装置,作业场所使用有毒化学品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包括设置警示标志、物质资料说明书报告上墙公示,标明存在职业危害种类、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三是职业健康监护和职工个体劳动保护并建立健康档案,必须做好岗前、在岗、离岗时体检工作,使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有一个明显好转的过程,防止发生职业病例.
四、存在问题,通过将近1年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还不够重视,个人防护措施及通风设备装置留有表面,在检查中发现员工佩戴防护用品没有在制度上严格管理;部分企业通风系统和预防控制能力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检测和员工体检包括建立职工的健康档案不够重视,部分企业台帐记录空缺或不全;今年部分企业还没检测等,未检测的企业能否在现场作业场所检测达标还是个未知数,所有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督促企业加以落实.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和粉尘、高毒物品治理行动要靠各企业单位负责人的重视,同时要求企业员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重视各预警机制的落实,才能够使该项工作做实、做好,要落实长效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控制措施,各职能部门要将监管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要做好粉尘与高毒物品治理行动相关企业“一企一档”资料存档工作,并能有效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全面性,及时掌握企业动态或变更等情况,使这项工作能朝着更好的管理目标发展.今后我镇将按照市安委会、市安监局统一部署,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有效监管模式,使存在职业危害企业在日常的工作管理水平明显好转,为有效提升全镇职业卫生健康监管工作作出应有努力.